2007年5月8日星期二

从巴菲特拒沽中石油说开去

先来看关于巴菲特拒沽中石油的新闻报道:

股神巴菲特的公司伯克夏-哈撒韦在股东大会中以53对1的压倒性票数,表决反对出售手上30多亿美元的中石油股份。这次投票缘于中石油母公司在苏丹拥有石油储备和输油管,有部分股东认为持中石油股票变相间接支持苏丹的种族仇杀,遂要求公司沽出中石油。

巴菲特对此作出辩护,指他百分之百同意苏丹的种族仇杀暴行是错误的,但由于中石油难以左右母公司决定,将之沽出对改善苏丹问题于事无补。

根据投票结果,仅得1.574万票或1.8%支持沽出中石油,反对票就多达83.0598万票或98.2%,公司董事会中,巴菲特、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等董事都反对这项提议。亦投下反对票。但即使撇除“股神”的票数,投反对票的股东仍以25对1胜出,反映支持售股只属少数。

透过现象看本质——

  1. 神认为中石油的价格尚未高估。
  2. 是否沽出的决议本身被提出就说明了他们做生意并非纯粹出于商业动机,社会责任也被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根据神的旨意,如果沽出中石油对改善苏丹问题“于事有补”的话,就可能采取部分行动。
  3. 反观国内市场,有哪个公司的决议是出自于社会责任感的?

素质?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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